随着社交聊天软件的发展,表情包也成了我们许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表情包可以不再是单纯的一种情绪表达甚至还可以变成一种犯罪暗语或者是诉讼证据。
参考案例一:
李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建房为理由向原告王某相继借了100多万元李某签署借条给原告承诺将连本带息归还但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李某因病突然去世原告王某与李某家人协商无果天价贷款无人还,李某家人主张不存在借款事实,故王某将李某一家五人诉至法庭要求李某一家人在继承或者管理李某的遗产继承范围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本案件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经法院认定的事实如下,原告王某提供的六份借条收执,经法院判定,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双方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李某与原告王某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李某也以点赞和拥抱的表情符号确认至2021年6月止其向王某借款合计为100万余元。
参考案例二:厦门中院案例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审原告荀某和原审被告施某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荀某认为自己与施某之间是借贷关系,涉案金额60万元为借款,施某转给自己的5万元是已经归还的部分借款;但施某却认为双方是投资关系,荀某转给自己的60万元是投资款,自己又转给荀某的5万元是投资的分红款。
施某提供的一份聊天记录显示,其向荀某被告发了一条消息:“明明是我们一起投资山西煤矿的钱,你投了60万,我投了70万,为什么你会起诉说我向你借钱60万……说不定年底分红你投60万连本带利拿120万回家也难说……”随后,荀某回复了两个“握手”的表情符号。施某试图通过这份聊天记录证明,自己在陈述款项性质为投资时,荀某并无异议。
在一审和二审判决中,法院均认定双方为投资关系。采信的证据,就包括前述聊天记录。二审法院认为,施某发送微信说款项系投资款,荀某虽未及时回复,但亦未作出反驳,相反发送“握手”的表情,“该做法亦与常理不符”。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个表情,不同的法院亦有不同的解读。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广东佛山中院2018年11月公布的一份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判决书中,贷款人回复的“OK”表情也被认为对债权债务结清达成了共识。但安徽太和法院在2021年1月公布的一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判决书中,就认定该表情不能意味着贷款人得到了借款人的“明确认可”,不能作为欠款依据。
综上,表情符号在当今的生活中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图像,相较于文字而言,在结合聊天的内容时其往往能够让人能够更充分的感受到发表情人的意图以及情绪,相同的表情在同的聊天背景下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意思,这便需交由法院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