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父母死亡后,其银行存款应作为遗产处理,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手续后有权支取,银行应予以配合。
案例导入:
2024年1月,王某去世,在某银行有存款本金合计约七万元,王某之子王小某向某银行取款,银行拒不配合,王小某遂将某银行诉至法院。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某银行处存款,双方建立了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院确认为有效合同。因王某已去世,王某在银行的存款本金及利息系王某的遗产,现由银行保管,银行负有向继承人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王某的妻子及父母已早于王某去世,王小某为王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故王小某请求某银行向其支付王某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简化提取的已故存款人账户限额由最低1万元统一提高至5万元,高于5万元的需进行公证,同时进行扩大简化提取范围、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等优化,为继承人提取已故人存款提供了便利。若继承人无法支取存款,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公证处公证,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二是通过法院诉讼,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郑淑琼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