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近亲属,我们都会想到自己身边的亲戚,但是对于法律上的近亲属范围并不了解。在很多法律中,都对近亲属所享有的权利及责任作出了规定,所以究竟是谁自己的近亲属非常重要,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法律所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其实,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法典》中对近亲属范围的规定都有所不同。我们先看一下在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案件中,“近亲属”的范围也不一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款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相比民事和行政案件,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的范围更加严格。
2021年开始生效的《民法典》中对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三个范围都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那么亲属的范围就比较大了,除了配偶和血亲,所有由于结婚使男女一方与对方亲属所形成的亲属关系,都可以称为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还有一个概念,也就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在不同的诉讼中,对于“近亲属”范围的规定各不相同,当事人的近亲属也有着不同的责任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