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各地为控制房价上涨和投资炒作等行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限购房产的政策,甚至社保和纳税以及户口也被相继纳入在房产限购的条件内。对于部分刚需的人群,这一系列的限购政策还是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于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许多人便做出 “假结婚”再离婚的荒诞行为。
“假结婚”虽然能逃脱限购政策的监控,但对个人利益来说却是埋下了一颗炸雷。这几年,因为买房选择“假结婚”后离婚,却被一方要求分割夫妻财产的案件屡见不鲜,并且也有很多人也不能理解明明是“假夫妻”,怎么最终要分“真财产”?
对此,福建明安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郑淑琼为我们带来了专业的解答与说明。
01.“假结婚”是什么?
从法律上说,“假结婚”实际上是一种通谋虚伪结婚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指男女双方为了达成其他目的,在缔结婚姻关系时约定婚后不共同生活,且双方之间并不行使夫妻权利和义务,待目的达成后再办理离婚手续的行为。
02.“假结婚”具有法律效力吗?它可以被撤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于通谋虚伪结婚行为的效力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因此,只要结婚行为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且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事由,就应当肯定其法律效力。以规避限购政策为目的的结婚动机,也不能成为使结婚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故在《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否定通谋虚伪结婚的法律效力时,不应当否定通谋虚伪结婚的法律效力。
针对“假结婚 ”是否属于无效婚姻或可被撤销一说,郑淑琼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婚姻无效或可撤销婚姻情形。
03.因买房“假结婚”再离婚,若是出现房产纠纷,该如何判定?又该如何避免?
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后购置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事实上,只要存在有效婚姻,即使是婚后单方购买的不动产,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存在关于房屋产权的特别约定。具体来说,婚后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要看双方婚后实行何种财产制,以及是否有关于所购房屋产权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协议商定房屋产权份额全部归出钱买房一方所有,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在二人离婚时,婚后房产将依照该协议分配,全部归一人所有。
总而言之,不论出于何种目的或者念头产生的”假结婚”行为,都是一种既不提倡也不是可取的行为。一方面“假结婚”带来的风险太多,不论是对个人还是经济方面都会造成威胁;另一方面,目前法律对于“假结婚”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和条约,因此纠纷处理机制也是十分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