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证提存?公证提存是公证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和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提存分为清偿提存和担保提存。
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一般是发生纠纷之后采取的法律救济措施。例如租金提存、工程款提存等。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是当事人事先采取的预防措施。例如房屋转让款提存、股权转让金提存等。
案例分享:一对夫妻欲离婚,双方名下登记有一处房产,现男方同意将产权过户给女方个人,女方则需一次性补偿男方人民币200万元。但由于双方已经失去基础信任,男方要先拿到200万元才配合变更,女方则要求先变更产权再支付200万元,双方僵持不下,寻求公证处的帮助。
公证员支招:通过签订提存协议,办理提存公证,就可以顺利保证债务履行啦。
TIPS:提存协议应如何约定?
1、约定提存款项、提存账户:女方将人民币200万元打入公证处指定专用提存账户;
2、约定提存款提取条件和期限:双方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男方配合女方变更产证,男方持变更凭证或新的产权证复印件,向公证处申领提存款,经公证处核实后,将200万元人民币打入男方银行账户。
3、约定协议解除条件:一、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决定终止该协议,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书面申请,协议解除,200万元人民币归还女方。二、2020年12月31日之后,如果男方未配合变更产证,女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最新产调信息,经公证处核实后,将200万元人民币归还女方,单方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