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的刘女士于2017年5月结婚,婚后曾遭到丈夫窦某某两次家暴。第二次家暴时,为了逃生,她选择从二楼跳下,致全身多处骨折,脊髓损伤,双下肢截瘫。这起暴力事件发生在一家服装店,主要过程都被监控摄像拍下。刘女士称,今年6月8日,她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后,法院方面称双方意见不统一,要私下调解,等刑事判决有结果后再一起决定。事发近一年,她没能离成婚。 7月24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一位工作人员,就跳楼女子刘女士为何迟迟一年没能离婚问题回应说:她并未在遭受家暴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按照离婚案件的程序,当事双方需要经过诉前调解的过程。目前诉前调解已经结束,此案正在审理。24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庭长王国富表示,该案上周开庭,跳楼女子称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不完整,要重新请律师,所以“这回没法判决”。其表示,离婚案正补充证据,不存在和刑事案件一起判决,可以单独审判。
目前,其丈夫涉嫌故意伤害已被提起公诉。7月24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件的李姓负责人称,刘女士因遭到丈夫殴打被迫从楼上跳下,因此跳楼行为和丈夫殴打行为之间存在间接联系。该院已于6月15日以故意伤害罪对窦某某提起公诉,并在公诉中把刘女士跳楼行为列为该案件的加重情节,建议法院从重量刑。7月23日,河南省商丘市妇女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商丘市妇联已关注到此事,有具体的分管领导正在负责此事。如何证明自己遭受了家暴?遭受家暴之后想离婚,如何正确取证?- 录制视频是比较直接的证据,家中能有监控录像比较好,案件中这位女士就是有监控录像能够证明她的遭遇。
- 但可能有各种原因不能录像,比如对方不同意家中安装录像、家庭暴力的地点比较多,达不到每个地点都有监控录像等,这种情况下建议遭受家庭暴力时或者遭受家庭暴力后立即报警,报警后一定督促警察做询问笔录,特别是要对施暴人做笔录,询问笔录需要签字、按手印,该资料存在派出所案卷中,发生民事纠纷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 遭受家庭暴力后,建议留取医院的诊断证明、X光片。
- 有些暴力行为造成身体淤青,可能还没有达到要去医院诊断的程度,这种情况下可以拍照片通过微信、短信等发给施暴人,质问其后续还是否施暴,若其没有否认淤青是他造成的,也从侧面证明施暴人认可自己的施暴行为。
- 若对方施暴但还没有达到要离婚的程度,可以让施暴人写《悔过书》等,并签字、捺印,证明自己的施暴行为。
总之,视频、短信、微信、照片、诊断证明、鉴定意见、当事人自认、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注意收集和保留,开庭时需要原件,一定要留好证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