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建筑公司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吗?
在建筑施工领域,建筑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发包、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是较为常见的情形。且由…
律所电话: 13599089210(郑主任)
在建筑施工领域,建筑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发包、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是较为常见的情形。且由…
裁判要旨 虽然爷爷曾将房屋赠孙子(以1元价格出售),但基于他们之间特殊的祖孙关系,爷爷的行为不属于隐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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